金沙(js6668·vip认证平台)登录入口-欢迎您

您目前的位置: 首页» 心理咨询» 健康知识» 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(第7号)

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(第7号)

鞍报全媒 2020-02-06 17:05:24

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指挥部,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,各相关单位:

根据疫情最新发展情况,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命令:

一、居民、村民一律不聚餐、不串门。如春节期间有和外地人员或由外地返鞍人员聚餐聚会的,必须马上到社区和村报告,并自行居家隔离。任何机关部门、企事业单位,一律严禁聚餐聚会。

二、对有过发热,特别是新出现的发热人员,必须采取科学救治,该隔离的必须隔离。村医和社区卫生中心人员必须科学培训、科学出诊、做好防护,严防其成为传染源。

三、对新收治发热人员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。

四、各级各类医护人员必须做好一切防护措施,严防其感染。各级指挥部要确保一线医护人员防护设备用品供应。

五、各指挥部要进一步落实“外堵内清”要求,持续展开工作,严守各类交通路口、社区村屯、开工企业、医院发热门诊“四条防线”,严查各类养老福利机构、学校培训机构、医疗卫生机构“三个系统”,确保守土有责、守土担责、守土尽责。



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
疫情防控指挥部

2020年2月6日



编辑:韩志凤